L1美国跨国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人才外派签证
发布时间:2014-10-08 11:55来源:祺升点击率:2925
L1美国跨国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人才外派签证:指对在美国已经设立,或者准备设立子公司、分公司和关联企业的跨国公司将具有管理、行政或专业能力的人士引进到美国分公司合法工作、管理业务。这些公司需被调派的高层管理人员、经理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通过美国L-1签证到美国分公司长期工作,从而获得美国绿卡的申请人。
L-1签证分L-1A和L-1B两种。L-1A指签发给赴美国分公司的经理或主管(如总经理、总裁、项目经理、生产经理等),其可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;L-1B是指签发给专业人员(如工程师等),其可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五年。
属于非移民签证的类别的L-1签证,美国移民局赋予它享有“特殊”的地位和待遇,申请者无须证明是否存有移民倾向,也不需要在国外拥有不可放弃的居所,申请人有权选择是否移民的自由。
L-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申请L-2签证随行。L-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可以在美国工作,子女可以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。当L-1申请人的绿卡申请获得批准后,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。
对于既不能按亲属类移民到美国定居,也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投资移民的人士来说,L-1商务移民是一条移民美国的捷径。